深圳小微企業可申報培育項目資助,最高20萬
在我市依法注冊成立一年以上,經深圳市中小企業服務署備案確認的創新型小型微型企業。
需提交備案說明(點擊左下角“閱讀原文”下載附件2)如下圖
因審核工作尚未結束,已申請2016年創新型中小微企業備案和復核的小型微型企業,可參加本次申報。
小微企業: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小型和微型企業(可上深圳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網站www.smemall.cn-企業自測欄目測試)。
資助范圍
上兩年度(2015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小型微型企業為提高專精特新水平而發生的固定資產投資支出和專業服務支出。
本年度重點支持:
提升專業化發展水平的新增生產設備、軟件支出
企業為擴大生產規模,提升生產工藝、產品或服務質量而新增的、直接參加生產過程或直接為生產服務的機器設備、軟件等固定資產投資支出;
提升精細化發展水平的信息化外包支出
企業為建立精細高效的管理制度和流程而開展信息化建設的軟硬件購置支出;
提升特色化發展水平的品牌設計支出
企業為推動自主品牌建設而委托專業機構實施的企業或產品的識別系統設計費用支出;
提升產品創新水平的新增研發設備、軟件支出和工業設計支出及產品可靠性試驗支出
新增研發設備、軟件支出:企業新增為研究開發提供必要條件的實驗設備、裝置、器械及研發專業軟件等固定資產投資支出;
工業設計支出:企業委托專業機構進行的工業產品的造型設計、結構設計等設計支出;
產品可靠性試驗支出:企業委托專業機構實施的測試其產品可靠性的環境試驗、破壞性試驗、篩選試驗、鑒定試驗、新醫藥產品臨床試驗等試驗支出。
每家企業只能申報以上四類中的一類支出項目,且已經享受市財政相關補貼或者使用市級財政資金的以上支出不能再重復申請資助。
為扶持更多企業走專精特新之路,近三年(2014-2016年)已獲得過小型微型企業培育項目資助的企業,本年度不再受理此資助計劃申報。
資助標準
每家企業資助額最高不超過20萬元,并且不超過企業實際支出的50%。
申報時間及方式
網上申報系統填報時間為:2月20日-3月10日。
申報企業登錄專項資金申報系統http://zj.szjmxxw.gov.cn/sfwweb/(操作流程請點擊左下方“閱讀原文”下載附件3操作指南),按要求填寫和上傳申報資料。
紙質申請材料提交時間為:3月20日-3月25日。
待網上填報資料狀態變成“待受理”后可打印《小型微型企業培育項目資助計劃申請表》并蓋章,連同其他申報材料按要求裝訂成冊,報送市中小企業服務署(福田區新洲路4009號5樓502室市中小企業服務署創新與創業服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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